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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崔淼(陜西師范大學文學院);常經宇(安徽大學歷史學院)
河套地區地處中國北方邊緣地帶,長期以來被認為是干旱和貧瘠之地,文明化程度相對較低。近年來,隨著以石峁遺址為代表的超大型中心聚落的發現,學界逐漸意識到河套地區不但是東亞地區早期文明的強勢文化群體,更是中華文明形成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由于已開展的工作較為有限,河套地區的文明化進程尚不清楚,學界遂產生了各種“石峁之問”。值得關注的是,河套地區出土了大量與宗教祭祀相關的特殊遺存,在聚落考古尚未完全開展的背景下,這類遺存為認識河套地區的文明化進程提供了重要線索。
龍山時代早期:宗教祭祀類遺存的出現
龍山時代早期,宗教祭祀類遺存首次出現在河套地區。陰山南麓地區的包頭阿善、莎木佳、黑麻板和威俊等石城聚落普遍發現有“祭壇”類遺跡。這些遺跡均位于較高的崗地或人工鋪墊的臺基上,周邊地勢寬闊,遠離居住區。遺跡形制有土丘石圈祭壇和單純石圈祭壇兩種,均呈組合式排狀分布。這類遺跡與居住性和埋葬性的建筑形制完全不同,而與現代蒙古族、達斡爾族和藏族用于祭祀的敖包非常類似,學界普遍認為,這類遺存與宗教祭祀類活動存在相關性。
此外,南流黃河地區的準格爾寨子塔、佳縣石摞摞山、橫山瓦窯渠寨山和吳堡關胡疙瘩等石城聚落普遍發現卜骨,整體系動物肩胛骨加工而成,骨扇正面有數處圓形燒灼痕跡。利用動物肩胛骨進行占卜是中國先秦時期普遍流行的宗教祭祀行為,占卜者在選好的獸骨面上施行灼、鉆和鑿,進而根據出現的灼痕裂紋形態判斷吉兇禍福。
卜骨的起源尚有一定的爭議,甘肅武山傅家門、赤峰巴林左旗富河溝門和河南淅川下王崗遺址均發現有所謂仰韶時代晚期的卜骨,但是發現數量非常有限,分布區域非常零散,發現的晚期卜骨均為龍山時代晚期,年代跨度非常大,因此卜骨是否起源于仰韶時代晚期還難以確定。而龍山時代早期的卜骨僅見于南流黃河地區,不僅分布廣泛,而且在龍山時代晚期也具有明確的傳承延續,因此卜骨的起源很可能與河套地區密切相關。
既然宗教祭祀類遺存在河套地區普遍出現,其作用便是不可回避的問題。龍山時代早期,在“人口—資源”壓力的背景下,河套地區普遍誕生了石城聚落,不同區域之間的沖突也較為普遍。不同于普通聚落,石城聚落的修建、維護和使用更需要凝聚聚落群內部的力量,而氏族組織關系在河套地區已經明顯弱化,公共集會性質的大房址普遍消失,新型社會組織和社會秩序趨于形成。受氏族組織關系弱化的影響,大家庭和家族間的獨立性顯著強化,社會分化逐步形成,宗教祭祀性儀式也成為部分大家庭和家族進行內凝外聚的有效方式。從已有的材料可見,陰山南麓地區普遍建造祭壇,南流黃河地區普遍流行卜骨,河套地區內部在構建新型社會秩序方面可能存在兩種不同的宗教祭祀性“實驗”。
龍山時代晚期:宗教祭祀類遺存的發展
龍山時代晚期,伴隨石峁文化在河套地區內部的文化和層級整合,河套地區也迎來了社會發展的最高峰。龍山時代早期流行于南流黃河地區的卜骨在本階段已經蔓延到整個河套地區,不僅發現于石城聚落中,在神木新華、忻州游邀、定襄青石等普通聚落中也常有發現,顯示出以卜骨為代表的宗教祭祀性儀式已成為河套地區維持聚落內部關系和凸顯身份層級的有效方式。以“祭壇”為代表的祭祀性手段在龍山時代晚期早段仍然出現在岱海地區,但是受卜骨的影響逐漸弱化和共存,并在龍山時代晚期晚段普遍消失。至此,河套地區的宗教內涵和宗教模式逐漸趨于一致。
在普通聚落流行卜骨的同時,大型和超大型聚落則呈現出完全不同的宗教祭祀性儀式。石峁遺址出土與宗教祭祀類活動相關的遺存非常豐富。石峁遺址外城東門址的外甕城、墩臺和馬面等墻體之下發現有埋藏人頭骨的遺跡6處,死者以青年女性居多,部分頭骨發現有明顯的燒灼和砍斫痕跡,應該為修建城垣實施的宗教祭祀性行為。孫周勇認為可能與《史記》中記載秦德公“磔狗邑四門,以御蠱宰”的功能類似。石峁遺址外城東門址和皇城臺門址部分石墻的倒塌堆積或墻體外緣發現有大量嵌入的玉器,玉器種類有玉鏟、玉璜、牙璋等。這些在其他文化區被視為高等級奢侈品的玉器被有意嵌入石砌墻體中,被石峁先民賦予了新的宗教內涵,葉舒憲認為可能與文獻記載的“玉門瑤臺”具有關聯性。
石峁遺址皇城臺大臺基南護坡出土有大量石雕,石雕形制、圖案和技法非常豐富。盡管不同種類的石雕具有不同的使用場景,但普遍都是位于宏偉的皇城臺大臺基上,供人瞻仰和膜拜,體現了石峁先民對皇城臺地點的精神寄托,不僅增加了皇城臺地點的神秘性,還凸顯了石峁上層社會的宗教權威。石峁遺址皇城臺東護墻北端上部的倒塌堆積中還發現有卜骨100余塊,卜骨分布于同一位置,體現出占卜結束后有集中處理的跡象,也暗示皇城臺頂部應存在集中占卜的地點。此外,皇城臺頂部還發現有數量可觀的口簧,從先秦文獻記載及民族學資料來看,口簧承擔了敬祀鬼神祖先、娛賓遣興及愛情表達等功能,其帶有儀式感的神秘旋律可能被賦予了溝通人神、祭祀先祖的功能。
總的來看,石峁上層社會在構建信仰或溝通人神方面進行了多方面的嘗試,宗教祭祀類遺存可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在筑城時舉行的“藏玉于墻”和“人頭祭奠”儀式;一種是在皇城臺頂部舉行的公共性儀式,包括常規的石雕瞻仰和膜拜,也包括在特殊時間里舉行的占卜祭祀和口簧演奏等。
后城咀遺址在甕城城垣的石墻縫隙、倒塌堆積和環壕底部發現有玉刀、玉環等特殊玉器,顯示出與石峁遺址相似的宗教內涵,但是宗教祭祀類遺存有多少種形式尚不清楚??偟膩砜?,相較于普通聚落,大型和超大型聚落掌握更為多樣化的祭祀方式。這些儀式以一種“權威”方式主宰著河套先民的精神世界,來達到維持現實社會組織和政治等級的合法性、神圣性的目的,不僅成為不同層級統治者凝聚人心和維持社會秩序的有效手段,也使大型和超大型聚落成為河套地區最重要的政治與宗教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石峁文化的祭祀方式或元素多數被后來的三代文明所承襲。占卜成為三代王室或貴族群體進行“人神溝通”和預測吉兇的普遍方式。石雕雖然未被后人直接繼承,但是石雕圖案的構圖方式和神面紋、獸面紋等內容元素基本被后來的青銅禮器所沿襲,成為巫覡在祭祀過程中溝通神靈的有效方式。三代文明對于祭祀禮儀秩序的構建,應該借鑒了河套地區的宗教祭祀傳統,河套地區也為探索三代文明社會復雜化提供了重要信息。
早期文明和國家起源的形成機制是學界孜孜不倦探討的問題,宗教是其中最重要的動力機制之一。在河套地區邁向文明化的發展進程中,宗教祭祀始終起著凝聚人心和維持社會秩序的作用,神權與世俗權力緊密地結合在一起,促使河套地區完成了從聚落群間到區域間的層級整合,進而邁向了早期國家的歷程。文明化發展是人類社會演進的共同特征,但是由于環境背景、資源條件、生產方式、意識觀念和文化傳統等因素存在差異,不同區域的文明化進程和表現形式均有差別,而河套地區文明化進程中體現的宗教祭祀性因素,為探索中華文明和國家起源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河套案例”。